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(桂财办〔2023〕18号)要求,我委对2022年度医疗应急救助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基本药物制度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1.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
??????2.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
??????3.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
??????4.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(公立医院改革)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
??????5.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(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)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
??????6.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(卫生健康人才培养)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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